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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秋季波兰克拉科夫理工大学交换学习项目
发布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20 浏览次数:

   根据我校与波兰克拉科夫理工大学(Cracow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的合作协议,现将2017学年秋季两校一学期交换学习项目通知如下:

 一、学校简介

   克拉科夫是波兰毫无争议的最有吸引力的城市,是波兰的文化和教育中心,位于欧洲的正中心,是波兰第三大工业城市。波兰18处世界文化遗产中有8处在克拉科夫,拥有现今世界上最大的中世纪古城广场。克拉科夫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大学城,拥有32所大学。2000年克拉科夫获得“欧洲文明城市”的称号。波兰克拉科夫理工大学建立于1919年,位于克拉科夫城市,是波兰最早、最大和最好的科技类院校。该校学科范围广泛,拥有15个学院、28个学科、160多个专业,拥有32000多名学生。在超过16公顷的AGH大学城内有20座学生宿舍楼可供9000名学生住宿。克拉科夫理工大学最大的学院之一则是著名的机械工程和机器人技术学院,已经有50多年教学研究的历史,机电一体化专业是融电子、机械、计算机工程为一体的综合学科,在机电一体化就读的中国学生可以在欧盟各大学间灵活转学。克拉科夫理工大学与45个国家的130个高校科研机构有项目合作,与270多家大公司(如IBMMotorolNokiaPhilipsL.G等)签有合作协议。

 二、项目介绍

   12017学年秋季两校将进行本科生的一学期交换学习项目。具体课程参见http://iro.pk.edu.pl/incoming-exchange-students/.,交换学习时间为1学期(20179-20181月)。留学期间,交换留学生保留原大学的学籍,双方学校互认学分。我校交换留学生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个别专业课程需视选课人数多少决定是否开课(如土木和环境的部分相关专业),详情需联系对方国际办公室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fice ( arutkiewicz@pk.edu.pl )

   2.各交换留学生向各自母校支付学费和其他费用,同时免交接收方大学的学费,但住宿费及生活费自理。

   3.交换生在接收方大学就读期间,必须遵守该国法律和校纪校规。如有违反,将被退回本国。交换学习期满,应立即回到本国。

三、选拔条件和方法

  1.维护祖国利益,遵守四项基本原则,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遵守外事纪律,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维护学校声誉。

  2.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

  3.报名对象:二、三年级本科生(建筑学院四年级本科生也可参加此项目)和一、二年级研究生

  4.校内审批手续:有意参加本项目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请于2017510日前(包含10日)将填写好并由学院和相关部门签署意见的《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在国际处官网首页相关下载中下载),交到大学城行政楼50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

  5.递交申请资料时需一并提交克拉科夫理工大学的申请资料:《波兰克拉科夫理工大学交换学习项目申请表》(点击下载);本人有效护照扫描件;在校期间的英文成绩单扫描件;护照照片电子版;中英文学习计划电子版;英语语言成绩证明。电子版可现场提交也可提前将相关电子申请资料于2017510前发送至学校邮箱:lilei@gdut.edu.cn(请注明主题:申请波兰克拉科夫理工大学交换项目)。

四、其它事宜

   有关学分转换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有关签订协议、保证金、学籍管理等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广工大外字〔200727号,可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页-合作交流-管理规定栏目浏览)。

项目咨询电话: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张老师:39322763 李老师 3932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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